据新华社报道,中国足协在11月8日透露了其纠纷解决委员会的最新裁决。经过开庭审理,该委员会驳回了13名涉及假球和赌球案件的涉案人员对中国足协纪律处罚的申诉。
早在9月10日,中国足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《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对有关涉案人员行业处罚情况的通报》及对60人的处罚决定。随之而来的是,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收到了13份针对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不服的纠纷解决申请。这些申请者希望撤销或减轻相关处罚。
从10月21日至22日,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集中开庭审理了这13起案件。在庭审过程中,申请人详细陈述了他们的申诉事实和理由,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则阐述了其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、事实根据和规则依据。对于被处以“终身禁足”和“禁足五年”的案件,委员会提交了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以及公安机关的询问/讯问笔录作为证据。
经过合议庭对双方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的审阅,结合各方的当庭陈述以及庭后提交的书面意见,认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决定程序符合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。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均由公安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认定,或者为申请人自认的事实,证据充分。因此,合议庭一致认为,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,适用规则正确,应予以维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第九十六条规定,对于不服体育社会组织、运动员管理单位、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的处理决定的当事人,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二十一日内申请体育仲裁。因此,这13名申请人如对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满,可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。
早前的通报中,中国足协官网详细公布了赌球假球专案中61名足球从业人员的处理情况。其中44人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被刑事处罚;另外17人因涉嫌受贿、踢假球等行为被依纪依规处理。其中包括金敬道等43人被终身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,巴合江·吾尔满等17人被处以五年禁令。原杭州绿城队球员沈刘曦因再次犯开设赌场罪受到刑事处罚,足协再次强调对其严格执行禁业处罚。
这一系列的处罚和裁决向全行业发出了明确的信号:各足球俱乐部应将此通报传达给所有工作人员和球员,提醒他们以案为鉴,洁身自好,坚决抵制不正当利益的诱惑。各足球协会和足球俱乐部应警钟长鸣,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引导,共同促进足球行业风气的转变,重塑中国足球的形象,推动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。